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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经宁夏司法厅批准和司法部核准于2000年成立,是由25名专职律师和行政人员组成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浩然之所,晟兴塞上”为宗旨和发展目标。

  浩晟所业务以为公司提供全面法律服务为重点,为客户单位提供公司设立法律事务、日常法律咨询、起草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审查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件、企业资信状况调查与评估、债权回收和业务纠纷提出解决预案等法律服务。同时在诉前、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不同诉讼阶段,为客户提供民、刑、行政、仲裁等不同的业务领域全方位法律服务。

  浩晟所担任中国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林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鑫通汽车贸易公司、宁夏新太华煤业实业有限公司、宁夏鑫泰能源集团、银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数十家公司、行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顾问单位业务涉及金融、房地产开发、商业贸易、资源开发、旅游、市政、餐饮、交通、行政管理等领域的,浩晟所建立了广泛、稳定的高层次客户网络,能为客户业务发展搭建高层次的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浩晟所现为农工党宁夏区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宁夏企业家协会法律专家咨询服务中心、银川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法律服务部、银川市仲裁委仲裁业务咨询点。浩晟所多名律师担任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宁夏企业家协会法律专家、农工党宁夏区委会法律援助站法律援助律师、宁夏司法警官学院兼职讲师、银川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法律专家等社会职务。

  浩晟成立近十年来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万余次,成功代理民事、刑事、行政、仲裁案件几千余件,特别是成功代理了轰动全国的王英福(正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以及石嘴山市医保中心徐福新、徐福宁挪用3000万社保资金案,为当事人黄继明打赢了长达10年的退休金案等具有影响力的案件。

  浩晟注重专业研究,富有创新意识,定期组织全所律师进行理论学习与研究活动,积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法律论坛的研究与交流,与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司法警官学校等大专院校建立合作与交流机制,与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建立合作关系,举办“法律专家为企业支招”和企业家法律讲坛。浩晟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取得良好的成绩,多次在法律界刊物上发表论文并获奖,2006年9月荣获“沙湖杯”第二届宁夏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二等奖,2007年2月荣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7年7月在首届银川律师论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等荣誉。

  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将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以浩然之态主持公正与自由,以兴晟于塞上为发展目标,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高效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与客户一起成长,与社会一同进步!